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淮阳区人民检察院到陈州高中举办法治教育报告会

时间:2024-03-31 12:32:49    来源:河南名师教育网    编辑:

  [河南名师教育网讯]3月29日上午,淮阳区人民检察院到陈州高中举办法治教育报告会,高一、高二全体学生听取报告。

  陈州高中校长孙博致欢迎辞,他说,青少年处正在人格和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,只有做到学法、知法、懂法、守法、用法,才能够在人生道路上行稳致远。

  孙博鼓励同学们在学习中不断丰富自己的法律知识,在实践中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,远离电信诈骗,防范校园欺凌,增强自我保护能力,做一名合格的公民,做自己的首任“安全官”,一起打造平安校园,在和谐、文明的校园环境中健康成长,成为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。

  淮阳区人民检察院“淮小未”宣讲团成员张飞霞、白贺亭先后作法治教育报告。

  张飞霞介绍,近年来,未成年人犯罪案件、在校学生犯罪案件呈现上升趋势。面向学生群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,十分必要。

  主讲人讲述了淮阳区人民检察院办理过的6个涉及未成年人的真实案例,其中包括抢劫案、故意伤害案、交通肇事案、强奸案等,指出各类犯罪的严重后果和导致犯罪的原因,警示学生不要触碰法律底线,同时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不受伤害。主讲人还通过真实案例,告诉学生提高防范电信诈骗的能力,远离帮信罪、妨碍信用卡管理罪等违法犯罪。

  白贺亭以“阳光校园、反对暴力”为题,介绍了校园暴力的六种表现形式和遇到校园欺凌时的七种应对措施。主讲人指出,任何形式的欺凌行为都是不可接受的,因为校园欺凌不但对受害人造成伤害,对欺凌者自身同样造成伤害。

  主讲人介绍,根据《刑法》第17条规定,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,犯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罪,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,情节恶劣,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

  主讲人带领同学们起立,拇指相扣,用统一的手势、统一的决心宣誓,向校园暴力坚决说不:我们不当残忍的施暴者,不当冷酷的观望着,也不当沉默的被害者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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